近日,有子长市网友爆料,说在子长市城区几家医院存在使用挂床、非报销类药品甚至美容护肤品开成报销类药品等方式套取国家医保金的现象,市医保局就处罚一家违规最轻的医院,对其他几家医院违规更为严重的行为置若罔闻……。
2020年7月下旬,本网前往子长市对网友提到的子长市妇幼保健院、子长市中医院两家公立医院,以及协和医院(莆田系医院)、惠康医院两家民营医院实地调查暗访,证明网友爆料基本属实。
在子长市中医院,三楼的熏蒸室,生意确实兴隆,基本上每间室内都住着“病人”,有三个房间里正在做“熏蒸治疗”,雾气腾腾。网友说,该医院该科只“收治”机关事业单位的“病人”,其他非公职人员非有钱单位“病人”如乡下农民和普通居民不收治,所用部分“药品”竟然是价格上千元“三无产品”(如附图所示)高档美容护肤品。整个治疗过程发费少则数千、多则上万元!
在妇幼保健院,住院部一个楼层只有三个住院病人。爆料网友说,职能部门只要稍微仔细点,就能发现猫腻!
具有莆田系背景的协和医院,管理一般,检查仪器简单,看似冷冷清清的,极少有病人!在惠康医院,在下午四点左右,在住院部,你甚至看不到一个住院病人!但是,这两家医院实际营业额都很可观。网友说,就这两家私立医院,如果你配合医院的“安排”,“病人”只需要每天上午来医院“签到”,然后数天后就能领取少则三二百、多则近千元的现金,属于典型的挂床现象!
医保是国家给予广大患者的一项优惠政策,如果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医疗保险金,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根据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分别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等。
对于诈骗的数额认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综上,几家所列医院骗医保金额绝对超过3千元以上,都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
另外,《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确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结语:对子长市几家医院涉嫌套取国家医保金行为,相信不仅仅是爆料网友无奈,医院如此作弊,已经不是简单的违规问题了。希望子长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不能“视而不见”,坚决依法查处、防止“死灰复燃”。绝不仅仅是口头警告、停业整顿、取消资质问题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公立医院,对其负责人也不仅仅是批评、撤职问题了!套取资金数额较大涉嫌犯罪的,应该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了!
当地相关部门仅仅为何熟视无睹,仅仅是监管缺失?还是另有隐情?子长人民——拭目以待。
本网将继续关注子长市有关部门对此事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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