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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还遮牌罚1720元记25分

文章来源: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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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3 09:55:49

   

 

  郑倩 作

  本报讯 (记者 吴伟锋 通讯员 俞淑娟)记者从城厢交警一中队获悉,该中队执勤人员近日在市区荔城大道与石室路交叉口附近巡逻时,查获一辆故意遮挡号牌摩托车,依法予以罚款1720元记25分。

  据介绍,驾驶员吴某为了逃避处罚,将车牌号后一位数字遮挡,属于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在询问过程中,执勤人员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应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扣留驾驶证6个月;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应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在荔城交警大队期间,仍上路行驶,应处罚款300元;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应处罚款200元;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应处罚款20元,扣1分。因此,吴某被依法处以记25分、罚款1720元、扣留驾驶证6个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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