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1日讯 据海丝商报报道
宠物养个猫猫狗狗已经不稀奇,不少“另类”宠物正进入市民的视野。但在不了解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市民很容易进入“雷区”。
18日,水头一水族馆老板刘某就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刑拘。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7月20日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森林派出所接到线索,称水头镇有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经过前期侦查,8月16日官桥森林派出所民警,在水头镇某水族馆内查获4只涉案野生动物。经司法鉴定,4只被查获的野生动物,分别是绿鬣蜥1只、猪鼻龟3只,均列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
水族馆经营者刘某介绍,这些动物是他通过微信购买的,绿鬣蜥作为宠物饲养,而3只猪鼻龟准备出售。他也不知道这些可爱的动物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洪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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