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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全面推进河长制 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提升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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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3 18:22:37

   新华网福州9月13日电(王雄)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太湖流域片第三次河长制工作交流会上获悉,泉州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主要流域13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近30%;小流域Ⅲ类水质达标率70.8%,比去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8条小流域实现水质类别的阶段性提升,3条黑臭水体和3条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泉州,因水得名、依水而建、得水而兴。2015年年初,泉州市出台了《泉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级河长、河段长及其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全市共有168名河长、267名流域河长、1667名河道专管员,做到了每一条河流、每一河段都有当地党政分管领导负总责,实现了河道管理工作的全覆盖。

  据泉州市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傅春添介绍,在统筹推进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中,泉州每年落实3亿元补偿资金实施上游水资源保护项目,已累计下达专项资金11亿元,带动上游地区150亿元资金投入,促使1200多个保护项目落地实施;在统筹推进山美水库流域综合治理中,落实15亿元,统一实施永春、德化、南安等地1383平方公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确保“大水缸”水质安全;在统筹推进“七库连通工程”中,投入63亿元,实施跨5个流域的联合调水和综合整治工程,大幅提升泉州东部沿海片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河道生态安全水平。

  除了资金投入,泉州还建立“河长办与检察院”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市本级和12个县(市、区)河长办与检察机关共同签署联合监督意见,设立派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建立督查问责和通报曝光工作机制,严厉整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值得一提的是,泉州各地也不断创新执法机制,德化县牵头建立“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永春县成立生态警察中队,石狮市、晋江市设立河道警长,安溪县河长办与城市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与此同时,泉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对漂染、造纸等行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建陶业完成LNG清洁能源替代,晋江上游电镀企业全部搬迁至华源电镀集控区,石狮沿海三个集控区实现热电联产,安溪石材加工行业实现全行业退出,台商投资区关停337家石材加工企业。

  不负绿水青山,方得金山银山。通过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泉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持续走在福建省前列: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3年获评“优秀”等次,并荣获全省环保责任考核“四连冠”、全省总量减排 “三连冠”、全省流域整治 “五连冠”、全省环境监察工作“三连冠”。此外,泉州还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十大宜居城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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