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福建省财政厅近日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6.28亿元,比上年增加2.46亿元,同比增长64.4%。
资金主要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并根据各县(市、区)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人数及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情况给予奖励,重点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困难地区倾斜。从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来看,排名前五名的分别是泉州晋江、龙岩新罗区、宁德市本级、福州仓山区和漳州市本级。(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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